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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直属系统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培训暨质检直属系统所属企业

※发布时间:2017-6-21 10:05:0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年12月22—25日在南宁召开。会上,总局计划财务司白俊章副司长对质检直属系统推广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

  自2007年起,财政部开始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工作,2009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实施推广,2010年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推广。从2010年起,全国质检直属系统将全面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这一平台将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形成资产公平合理配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达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按照财政部“分布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实际,全国质检系统推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范围是总局机关、两委、在京直属单位、挂靠单位、检验检疫系统(推广到预算单位)。

  为实施推广这一系统,目前质检系统正着手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建立“财政部-质检总局-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管理平台。此次培训就是使各单位熟练掌握软件操作、系统与管理,了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总体架构、运行模式和流程等。

  对质检系统所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是总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措施。为确保企业清产核资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手段和措施,总局2009年制定了《全国质检系统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全国质检系统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考核办法》等,并委托有关企业设计清产核资管理系统软件。此次会审会,对质检直属系统所属企业电子数据、报表、工作报告质量进行审核、评分、汇总,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审核和审计责任,确保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巩固清产核资。

  来自总局计财司、两委、在京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系统的财务主管、国有资产管理等共200人参加了培训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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