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石琴)为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以习同志为核心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兵团第七次党代会以及师第六次党代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抓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师普法依理领导小组要求全师各单位普从四个方面,做好专项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围绕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调动我师辖区内各族人民参与维稳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维稳意识和能力,自觉社区、企业、单位的和谐稳定。
二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在人员、青年学生、职工群众等群体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去极端化专项宣传活动,加大对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全覆盖。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单位各自的职能作用,提高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制作板报、悬挂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去极端化宣讲活动,积极筹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反法》办法等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相关典型案件,主要指法律服务机构、人民团体、人民调解组织等办理完结的法律服务、案件,用“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贴近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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