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计划> 文章内容

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10 17:31: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钦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号)要求,推进我市农业部门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钦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

  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农业部门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农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科室、支队、站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分别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县、区农业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各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本地监管工作需要建立。

  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和县、区农业部门分级建立。上级农业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农业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与效率为前提,既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市和县、区农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加快转变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推荐:

关键词: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