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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在法

※发布时间:2016-11-30 8:45:5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共

  计参加董事会会议13次,均为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

  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

  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

  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

  本着恪尽职守、谨慎的态度,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2015年4月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

  1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

  《关于购买(受让)上海医惠实业有限公司等26名交易对方所持医惠科技有限

  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当中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5月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5年6月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8月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

  《2015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9月2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年11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

  对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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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参观公司生产车间,与公司

  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

  金使用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存在的

  风险。本人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在2015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5年度,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

  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面的

  会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对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

  的工作业绩、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工作

  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

  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

  3

  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职责,

  认真审查关于公司董事、经理等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最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2015年度工作

  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蔡在法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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