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20日下午,县财政局召开了全县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培训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员,各镇(区)财政所(局)长、资产管理员,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局党组、国资办副主任赵紫元作了动员部署,要求作为编报主体的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协作,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完成报表编制工作的各项任务。局党组、国资办副主任孙玲对全县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相关业务人员了两个操作系统的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
此次资产报告和资产报表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财产状况等。编报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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